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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无公害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08-31  来源:原创   点击次数:2848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证后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着力加强我省无公害畜产品监管,切实维护好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公信力,充分发挥无公害畜产品在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局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无公害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根据农业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获证单位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在此期间只进行产品复查换证,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河南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提出的“严格审查、严格监管;稍有不合,坚决不批;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的要求,以“强化无公害畜产品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为主题,以我省获证单位摸排和整顿为突破口,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推动无公害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水平。摸底排查全省获证单位的现状,对获证单位100%签订承诺书,100%落实内检员制度,10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
 
  (二)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查找认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规范无公害认证工作的办法,确保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每个检查员都应与所在监管单位签订责任书。
 
  (三)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探索获证单位证后监管的机制和途径,认证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
 
  (四)提高规范使用标志水平。对伪造、冒用、超范围、过期使用及买卖、转让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无公害畜产品的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大幅提高。
 
  三、时间安排
 
  2012年5月1日—10月31日。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广泛动员部署。县(市、区)畜牧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有获证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摸清企业现状,与产地获证单位签订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无公害畜产品获证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2009年5月1日后获证的单位)和《河南省拟申报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将附件1、附件2和质量安全承诺书一起报市畜牧部门。市级畜牧部门要与产品获证单位签订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省辖市无公害畜产品获证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于6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及市、县级畜牧部门的质量安全承诺书一起报省局质管处。
 
  (二)查摆问题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提升方案的要求,周密部署,认真实施。要组织获证单位认真进行自查,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各级工作机构要查找在认证工作中是否有降低标准、现场检查不认真、资料审核不严格等现象。县(市、区)畜牧部门要查找是否存在重认证、轻监管的现象,重点查找在证后监管上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在对获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防疫消毒设施、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各地要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县(市、区)畜牧部门要积极探索加强证后监管的办法和途径,研究制定加强证后监管的措施,对于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报省局质管处。提升行动结束后,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畜牧部门要将工作总结和需要暂停或吊销证书的无公害畜产品企业名单报省局质管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无公害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将无公害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本地无公害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生产控制。以强化获证单位产品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要强化获证单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要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要推行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工作机构应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
 
  (三)强化认证把关。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质量,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强化检查员注册管理,建立检查员责任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检查员现场检查的审核能力。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认证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现场检查规范,强化对现场检查工作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抽查,把住认证审核关键控制点,确保现场检查质量。
 
  (四)强化证后监管。要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加强产品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要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建立无公害产品监督抽查制度,将无公害畜产品全部纳入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要开展市场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和假冒行为。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限期整改;过期使用标志或超范围使用标志产品,依法查处;假冒产品,严厉打击。要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在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中判定不符合无公害标准和要求的,一律坚决淘汰出局,在报请上级畜牧部门吊销相关证书的基础上,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告。出现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县畜牧部门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举报、投诉事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地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强化沟通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品牌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重大进展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市级畜牧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升行动的进展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5月份开始,每月28日前向省局报送一次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在提升行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联系人:李全喜,lqx65778886@163.com,0371-6577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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