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主席、蔡董事长、马秘书长、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首先我衷心祝贺食品工业协会第三届大会即将圆满的成功,很荣幸有机会向大家汇报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法的主要精神、原则和亮点。
第一,我们湖北省为什么出台食品安全条例。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09年制订了食品安全法, 2015年又做了新的修订,湖北省的食品安全条例是在国家食安法的基础上,结合我们湖北的省情,根据湖北的实际,国家法律授权制订的地方新法。制订这个法规的第一个原因是十八届五中全会党中央提出我们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这就要靠顶层制度设计。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我们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进行顶层制度设计,立法是顶层制度设计的必要和必备措施,因此,食品安全既是一个民生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法律必须配套。第二个原因是湖北食品发展的现状和需要,国家食品安全法09年出台以来,食品行业虽然发展迅猛,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国家食安法又没有制订得很详细,就需要地方法规配套来规范。2013年湖北省对食品监管体制性的改革,目前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的监管体制,有必要用法律的形式规范和履行各职能部门及政府的监管职责,因此湖北省出台食品安全条例。
第二,食品安全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在结合食安法的基础上,对企业责任做了六个方面的规定。
一、 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对自己生产的食品要负第一安全责任要承担企业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
二、 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建立食品查验记录制度。
三、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
四、 对餐饮提供者应当保证企业的行为模式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物流配送、储存运输的同时,已承担的对食品安全运输储存责任。
六、 鼓励食品企业自己可以制订自己的本企业标准,但是应当有省卫生部门的监管。
条例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责,主要规定也是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 明确政府及食品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在食品监管的责任,建立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强化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农业卫生质检等其他部门的职责。
二、 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如果涉及到刑事法律问题,由行政监管部门移交给司法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和检察院,走司法程序。
三、 强调食品安全的分级监管。
四、 强调建立食品安全的信用体系建设和奖惩机制。
五、 信息公开并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强调食品安全的社会共享共治。
一、 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方面制定政策的时候,有义务、有责任给公众和 企业提供参与的路径和手段。
二、 鼓励政府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咨询建议投诉举报平台,企业和公众有权力对食品安全进行回访和举报,
三、 食品行业协会也要进行行业自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四、 鼓励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第四,严把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关口。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和食品监管部门建立一个食用农产品的准出与准入的机制,同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的开办者、批发者、零售者以及销售者应该建立一系列的市场准入与准出的衔接制度。
第五,我们的条例里面重要内容就是对“三小”进行了规范和引导。
“三小”是国家食品安全法没有调整的内容,国家食品安全法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对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目前食品安全条例对小作坊和小餐饮采取许可制度,对食品摊贩采取登记制度。
以上就是我要讲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